第134章 让二追三未必不可能! (第2/2页)
“一旦A队获胜,那这场比赛将彻底进入最终的地图,双方回到同一起跑线。而GOD获胜,比赛就将正式结束。”
”让我们怀揣着期待,将目光放到图四的比赛里!!手枪局!正式开始!”
……
“手枪局怎么打怎么打!”成功赢下一张地图,对于A队所有人而言都松了口气。
Broky更是兴奋地在语音频道内唧唧咋咋叫个不停。
“别吵别吵。”gla1ve看着战术纸,努力思考手枪局的安排,“小鞠你买烟和闪,再丢一把P250出来给薯薯用。”
他自己则是买了一颗烟和一颗火,将经济花得剩100块。
“手枪局不用分开控图,先抱团在A大给压力,想办法把A大控制权拿到……”
“打那套挂门烟的战术吗?”载物逐渐把gla1ve的信息和训练结合到一起。
“嗯,所以我们得先把A大拿下,不然那些道具就跟骗傻子一样。”
倒计时结束,Broky带头冲进了A门,并在A大入口处进行了一次旋转跳。
“哒哒……”
简短的两枪并没有拿到击杀,Bthe1也没有贪心,直接放弃A大,这一回合他们的站位是212,A区的防守力量并不是很多,这A大就没什么资格一直守着了。
Bthe1退去后,A门几人又静静架了一会,确定对方不来反清后,他们这才放下心来进入A大。
gla1ve贴着A门,开始进行瞄点。
一颗挂门烟直接丢出。
然后,掏出燃烧弹,再找寻瞄点,助跑几步直接跳投。
火焰将A小前点弥漫,让人无法站人。
沙地的P哥丢掉了关于中路所有视野,A小传来的燃烧弹声,加上开局被占领的A大,都让他们想入非非。
“可以往A补一补!”RAS汇总了现阶段信息,做出了最佳判断。
A大控制权丢掉,A小也被清点,再结合那颗挂门烟,他脑海中很容易就构建出A队要A大和A小夹攻的画面。
此时的A区只有Bthe1和蓝马骑士两个人,防守力量很薄弱,接下来很可能要面对的是一波局部的5打2。
他必须得让其他人快速回防,不然等待他们的只能是直面下好了包的残局。
A队众人蹦蹦跳跳进入了中路,小鞠直接来到了Xbox箱子下抓好道具。
Broky则是先往A小看了一眼,确定近点不可能有人站着。
电子哥静音摸进了B2层,已经准备就绪。
“小鞠给烟和瞬闪,直接冲进沙地!”gla1ve发布总攻的命令。
挂门烟将将散去,此时是进攻的最好时机。
一颗烟雾弹从xbox后飞出,简单的几次碰撞,最终落在了中路警家爆开。
P哥本来是在往复活点靠近,准备随时补防A区,看到这颗烟雾弹,才意识到不对劲!
“对面是要中路夹B!!!”P1edge大喊道,“快回快回!”
可信息传递快不过局势的发展,警家烟爆开的瞬间,一名土匪从中门方向冲了出来,一发子弹!
“啪!”
【Zywoo使用P250爆头击杀了1edge】
“喔!开局先抢A大,再用道具铺垫,最后打一波中路夹B!!”芋圆挑了挑眉,“这A队上来就放大招了呀。”
“现在警家的P哥被打掉,B区只剩下留守的RAS,他手上还有一颗烟雾弹还有雷钳,可烟雾弹只能封一边,现在B通和B外都有人,他已经被包围了!!”
“电子哥从B通冲进来,两发直接爆头带走RAS,B区控制权直接易主。”
电子哥这边打开了局面,而沙地这里却有一些突发情况的诞生。
带着雷包的gla1ve被蓝马骑士突烟一发给秒杀了,好在Broky的反应迅速,没能让蓝马骑士继续输出。
等Broky拿着雷包想要去B区放包,却又有人突烟冲出来了。
虽然安排了小鞠在直架烟雾弹,奈何GOD这帮人手枪实在是准,突烟出来就一发把Broky给爆了。
但好在小鞠补枪成功,没能酿成大祸。
不过烟雾边缘2换2,对于他们还算是赚的,毕竟双方人数已经来到了3打1,只剩下一个Maden独自面对这个残局。
最终结果也不出所料,回防的Maden被电子哥一发秒杀,A队拿下沙二的第一个比分。
“很有想法啊!这颗从A大丢出的挂门烟,再加上一颗A小的火,就限制了GOD第二时间拿中路信息了。”芋圆分析道,“再加上那颗挂门烟,很有可能会误导GOD,认为B1层有人了,这样他们就不敢随意前压了。”
芋圆又突然笑了一下:“说起来A队这些道具也真是卷,就一颗挂门烟,他们还有找出这么多种丢法,简直是不当人。”
直播间内又是一圈调侃,但整体却并没有太过惊讶,毕竟本场决赛A队已经用出过几次比较新奇的东西了。
GOD在手枪局只拿到了两枚击杀,队伍平均经济不到2150,如果是炼狱小镇的话,或许他们会直接裸奔格洛克,什么都不起。
但这张地图是沙二,是一枪中远距离对枪的地图,他对于枪械的要求很严格。
直接纯E的话,GOD在接下来只能买半甲长枪,连一个道具都没办法拥有。
所以强起是他们最理想的选择。
这一回合在控图过后,A队选择了从A大直接一波平推,却没想到GOD恰好是赌在了A区,双方进行了一轮激烈的交火。
但好在电子哥提着AK笑到了最后。
赢下了强起局,接下来面对的是GOD的无甲手枪,在gla1ve谨慎之下,对局没有出现问题,比分来到了3:0。
在沙二的开场,A队前期一片顺利。
下个回合,长枪局!
……(本章完)